关于做好本学期后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9 17:32 点击量:

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与研究部

教研内字〔2017〕87号


关于做好本学期后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7~2018学年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西外院教[2017]4号)要求,为顺利开展并完成本学期后期教学任务,落实各个教学环节,使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并圆满完成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常规教学工作

(一)12月31日前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时间节点,安排好考试复习等相关教学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下学期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工作任务的要求,做好教学资源调配,并按时完成教师选聘、教材征订及课表编制等教学准备工作。

(三)实践教学主要工作

1.组织各教学单位做好2014级本科生课外教育学分的认定、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2. 抽查各教学单位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3.完成2016-2017学年学科竞赛获奖师生奖励工作;

4.完成期末各实验室本科课程开出率统计、实验室利用率统计、实验室下学期耗材申报工作及各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

5.完成实验室三年建设规划各学院建设项目评审工作;

6.启动2016级高职顶岗实习工作。

(四)课表编排及本科生选课工作安排

2017年12月4日-12月15日即第14、15周,完成课表编排并组织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生完成下学期选课工作。

二、考试工作安排

1.期末课程复习、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4日~29日;2017年元月5日前,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工作。

        

考试时间

教育类型

年级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

12月25日上午(星期一)08:10-10:10

统招本科

2016级

大学外语3

各学院

教学楼内

 

大学外语(英、俄、日、韩、法)3

12月25日上午

(星期一)10:30-12:30

统招高职

2016级

大学英语三

12月25日下午

(星期一)13:50-15:50

统招本科

2017级

大学英语1

12月25日下午(星期一)16:10-18:10

统招高职

2017级

大学外语1

大学外语(日、法)1

12月28日上午(星期四)

8:10-10:10

统招本科

2017级

大学外语(英、俄、日、韩、法)1

说明:公共课程考试期间,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大学外语部等教学单位的任课教师须到各学院协助完成监考、考场巡查及考试过程监控等工作。

2. 各类全国性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课程

2017年12月16日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2017年12月17日

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

2017年12月26、27日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机试测试

3.2017级本科、高职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化鱼成龙》课程的考核,在课程结课时采取多种方式完成。《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基础》课程的考核,以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进行考核。

4.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中的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及后期教学工作的通知组织安排,并将各学院的考试安排于12月13日前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5.各专业的专业选修课、体育课,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6.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准备工作。

三、考试组织管理                

(一)学生考试资格审核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西外院政[2011]13号),《西安外事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外院教[2016]3号),认真做好学生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资格审查。各学院将未取得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在班级和学院公布栏,公示期满后应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并于课程考试前一周,逐一通知到学生本人。

  2.依据《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2015年12月修订)严格执行学生缓考手续的审核审批程序,未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者视为旷考,在考试前将办理缓考学生名单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考试组织

1.考务组织

(1)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合理安排各课程考试时间,做好考场调整和监考安排。

(2)考务组织要严谨,考场布置要规范。实行单人单桌,两人监考制。参与考试的考务人员、监考教师务必落实,杜绝监考人员随意调换或离岗。

(3)考务人员要做好试卷的分发、回收、交接安排工作。

(4)各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加强考前学生诚信宣传教育、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考务、监考、任课教师认真学习《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等制度,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质量标准意识及责任心。

(5)考试期间要加大考场巡视力度,严格考场纪律,对违规作弊者,要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对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考试工作职责的监考人员,要按《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2.试题(卷)组织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及《关于本学期末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报送及试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完成试卷命题组织、印制、保密、管理工作。

(1)鼓励教考分离,充分调用各教学单位试题库资源。

(2)命题要求:命题工作实行命题教师负责制。试题(卷)命题完成后,命题教师填写《西安外事学院考试试卷审核表》,经系主任审批后,将试题(卷)(含电子版)连同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于考试前报送至各教学单位指定试题(卷)管理老师。

(3)试题(卷)管理老师要求:试题(卷)在印刷、分装、保存过程中,必须注意保管和保密,不得遗失和泄密,其它人员不得接触试题。

(4)集中印制时间:12月18日至12月22日,试卷在印刷厂印制的过程中须由各教学单位试题(卷)管理老师负责全程监督,做好试卷印制后的分装,密封及保管,及时销毁残损、剩余试卷及印制模板。

(5)阅卷要求:阅卷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按照《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关于本学期末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报送及试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评阅试卷,做到严肃、认真、准确、公正、规范。

(6)集体阅卷须集中时间分题流水阅卷;个人阅卷实行学院和课程组两级督管制。任课教师须按时、按标准完成试卷评阅、成绩评定、成绩录入、试卷分析及课程小结等教学环节。评阅成绩不得随意更改。

3.考试过程

(1)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风考纪检查领导小组,学校教学与研究部、行政部、学工部、督导室等部门组建的校考风考纪督查小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督查。

(2)监考要求

① 监考老师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务办,不得擅自提前、推迟、延长考试时间。发卷前,监考老师要宣布考场纪律,核验考生身份,清理考场;

② 监考老师要恪尽职守,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电子设备、聊天、阅读书报、睡觉、阅卷等,做些与本场考试无关的事务。

③ 严肃考风考纪,监考不得随意替换,监考期间一前一后、一静一动,不得将考场门关闭。

(3)考生要求:

① 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齐全),诚信参加考试。

② 考生着装整洁地进入考场。

③ 考生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开考一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④ 考生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考试,遵守考试纪律,独立完成考试,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纸条、抄袭他人答卷、不得有干扰他人考试的行为。

⑤ 考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由监考老师或巡视人员当场认定。一经确定为违纪或作弊,监考老师须向违纪或作弊考生告知,并依据《西安外事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4)考风考纪督查要求

① 督查组长组织督查成员按时到岗,对各教学单位期末考试进行全程督查工作。

② 考风考纪督查组,务必切实加强考试期间的巡查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 督查员认真做好考试督查记录及督查总结,并在督查工作结束后将督查员记录及总结交回考务办公室。

四、要求

1.结合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对尚存在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在后期教学、考试工作中,积极予以整改,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并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后期各项教学工作。

2.请学校其他有关部门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配合做好保障工作,以确保本学期期末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3.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及时将本学期学生的各科课程考试成绩,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学生做好假期课程复习安排和学期初本科生重修、高职生补考的准备工作。

4.完成学期各项教学、考试工作总结,并于2018年1月5日前提交到教学管理办公室。

                           

                         教学与研究部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