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蒙二院|人文艺术学院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发布日期:2024-12-28 15:46 点击量:

正蒙二院|人文艺术学院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迎来了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增强同学们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同学们对国家、民族、社会的责任感,引导同学们成为宪法的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人文艺术学院于12月4日8:30在人文艺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107室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人文艺术学院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同步连线教育部在北京设立的“宪法晨读”活动主会场组织同学们参与活动。



升国旗

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

宪法晨读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宪法核心内容

在领读人的带领下,同学们精神饱满、神情专注,大声诵读宪法条文,诵读声声声入耳、铿锵有力。同学们全神贯注于条文之中,将宪法的庄严与神圣通过抑扬顿挫的语调展现出来。同学们的朗读声交织在一起,充满对宪法的敬畏,令人心生敬意。



在宪法领读环节,领诵者声音洪亮,同学们精神饱满,铿锵有力的朗读宣誓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内容,声声入耳,直击心灵。同学们在诵读中重温法律条文,感受宪法的庄重与神圣,更显现了同学们对以宪法为基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治情感。



宪法晨读内容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

歌声悠扬 唱响宪法尊崇敬意

信念笃定 践行法治护卫决心

“别怕 乘着宪法的翅膀 我们一同飞翔”

“记住 宪法在你身旁 蓝天下 宪法为我们护航”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中展现出极高的参与热情。领诵者引导同学们分享各自生活中遇到的宪法实例,并借此机会向同学们普及了宪法常识。接着他提出“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哪些”等问题,同学们踊跃回答,现场氛围活跃,热情高涨。


本次宪法晨读活动大力弘扬了宪法精神,加深了同学们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更让同学们感受到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希望同学们今后更加自觉遵守宪法法律,用实际行动践行宪法精神,以“宪”为名,与“法”同行,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