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向红,男,1978年11月14日生,陕西凤翔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讲师。现为西安外事学院人文学院、文化产业学院文化产业管理系教师,西安外事学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秘书。该同志平时对工作认真,对同事热心,对学生负责。因此,他深受同事的好评、学生的敬爱和领导的肯定,在全院师生中享有很好的口碑。惠向红同志品德高尚,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 一直发挥着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无愧于“优秀党员”的殊荣。其先进事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一心一意跟党走,政治素质有保证
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惠向红同志能够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了可靠的政治素质。在工作中,该同志能结合时事,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努力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努力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使其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接班人。该同志能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先进性得到了党员群众的公认。
二、严谨执教有恒心,教学工作有成绩
近几年来,惠向红同志先后承担了《经济法》等10余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为了搞好教学,在工作中, 惠向红同志坚持以“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虚心向有经验的教师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经过努力,该同志的教学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教学成绩显著,取得了一系列荣誉。在2008年7月的全国自学考试中,该同志任教的《刑法学》课程通过率为94%,获得了学院的表彰奖励。在2009年10月的自学考试中,该同志任教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通过率为67.5%,获得了学院的表彰奖励。2008年11月,该同志在我校人文学院举办的首届教学课件比赛中,荣获二等奖。2011年5月,该同志在我校人文学院举办的教学比赛中荣获三等奖。近两年来,该同志还承担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申报工作。为了该专业的申报,该同志先后查阅了中国传媒大学等30余所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全国近50余位专家学者撰写的学术论文,认真撰写申报材料,经过该同志的辛勤努力,最终使该专业成功获批。该同志还作为第一参与人参加精品课程《经济法》的建设工作。经过该同志的辛勤努力,该课程已经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近几年来,该同志还先后承担了7项校级教改课题(《民办院校高职教育法律类课程设置与改革创新研究》、《民办院校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民办院校高职法律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以西安外学院为例》、《加强教研室建设 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继承、借鉴与改革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效性研究》、《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研究》、《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研究》)的研究工作,其中参与6项,主持1项。其中,该同志参与完成的校级教改课题《加强教研室建设 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在2009年3月份学校组织的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荣获优秀奖。该同志参与完成的校级教改课题《民办院校高职法律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以西安外学院为例》在2012年12月份学校组织的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荣获二等奖。近几年来,惠向红同志还先后参与教材《经济法概论》、《合同法理论与实务》、《园林建设法规》的编写工作。这3部教材的编写工作现已全部完成,其中《园林建设法规》已经于2014年1月由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他2部教材也将于年底前出版。
三、力争上游有信心,科研工作有亮点
近几年来,为了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惠向红同志努力进取,曾先后在《西北林学院学报》等期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从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这一年间,该同志就先后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2009年4月,该同志参与完成的论文《<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工会组织的基本权利和作用》还荣获2008年度陕西省工运研究会成果一等奖。近几年来,该同志先后承担了9项省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新农村建设法律问题研究》、《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法律路径与方法创新研究-—以劳资矛盾预防和化解为例》、《高等学校维稳法律问题研究》、《社会矛盾的非诉调处机制研究》、《民办高等院校管理法制化研究》、《民办院校分类管理的法律规制》、《网络反腐的法律保障与法律规制》、《西安市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社会矛盾防控体系研究》、《基于教育公平视野下的中小学择校问题研究》),其中参与6项,主持3项。
惠向红同志就是这样,时刻以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出色地完成了党和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地履行了一位优秀党员和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师德、敬业的精神、无私的奉献、一流的业绩,谱写了曲壮丽的青春之歌!